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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催款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十余天被获刑

http://www.scol.com.cn  (2017-09-12 23:43:58)  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  
编辑:陈娇侯维平  

近日,宣汉法院对一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谭某、陈某、徐某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宣汉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上半年,宣汉县东乡镇南岸社区居民吴某在海南省海口市因做工程等原因,在陈某处借款数十万元未还。同年10月,吴某回老家宣汉县筹钱还帐,陈某叫上谭某一路跟随催款。随后,谭某又叫来徐某等人,随同吴某一起到宣汉县党校宾馆同住。

2016年11月5日凌晨5时许,突然吴某不知去向又失去联系,谭某等三人便强行闯入吴某之父冉某的家里,并让冉某交出吴某。谭某在冉某家将其饮水机、门锁等损坏,后宣汉县公安局民警赶到现场,对双方进行了劝解,并让谭某等人收帐走司法程序,向法院诉讼,并告诫其在收帐过程中要依理依法,不得做违法的事。

随后,谭某邀约唐某,一起催款的陈某某也邀约了自己的女朋友黄某,黄某又邀约了杨某一起居住在冉某家。期间冉某夫妇多次要求谭某等人离开,谭某等人拒绝离开。冉某夫妇因无法忍受便离家至大儿媳李某家居住约十天返回时,谭某、徐某、陈某某等人继续在冉家居住,因将冉某家电费用完,谭某等人欲用冉某家室内用品烧火做饭时,被人阻止并报警。宣汉法院根据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对谭某、陈某、徐某分别做出如上判决。(侯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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