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防控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督导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2020-01-31 20:53:06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编辑:陈娇袁园

为切实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疫情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1月30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罗颂带领土科、水科和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分别对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渠县涉疫治疗医院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进行现场检查。

本次重点对疫情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督导通过查阅资料、数据核实、现场查看和随机询问等方式进行,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现场规范和要求限时整改。督导指出,各县(市、区)涉疫治疗医院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要加强与当地应急指挥部联系,督促医治点、留置观察点、发热门诊等医疗机构规范收集和暂存医疗废物,涉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特殊医疗废物必须单独收集贮存,转移处置时要提醒处置单位单独转运和处置。

督导要求,各县(市、区)涉疫治疗医院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要督促当地环卫部门严格按照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单独收集和处理居民丢弃的口罩、发热症状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首选为焚烧。同时,要加强疫情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医治点、留置观察点产生的疫情医疗废物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进行收集。

督导表示,各县(市、区)涉疫治疗医院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要督促相关单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大消毒剂投放量,同步开展自行监测,保证消毒效果,并且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格栅渣必须按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理。(文/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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