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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六措并举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纵深开展

www.scol.com.cn  (2018-06-20 11:27:03)  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  
编辑:陈娇曾小川  

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2017年以来,结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在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抽验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目前,“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监管模式已成为日常监管的常态,权力已在阳光下运行。

立足职能,筑牢“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基础。建立“两名录、一方案”,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按照对不同种类、不同环节的监管职责,将全市取得执法资格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分类纳入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企业产品风险程度、抽检结果和被投诉举报频率,制定《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覆盖全市“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同时根据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变动情况,动态调整“两名录”。制定了《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方法和步骤,并就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如何移交、抽查结果如何使用以及如何向社会公布作出明确规定。

强化培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素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要求每个执法人员不仅是“专科监管员”,还要是“全科监管员”。为此,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模式,组织3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总局高研院的业务骨干培训,向省局推荐了11名省级GSP检查员,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50余次。同时还积极开展以查代训、组织工作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实践能力,通过具体案例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严格执法,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为。按照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发布检查公告、组织实施检查、公布检查结果的顺序依次实施。实施抽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开展检查时,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科学决策,确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频次。原则上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检查对象的20%,确有必要的检查比例可达到100%。对经营冷链药品、血液制品等高风险品种企业,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监管、飞行(跟踪)检查有机结合,科学制定、统筹安排抽查计划,避免重复执法和监管缺位。

阳光执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建设。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建立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及处罚到人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同时,请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严明纪律,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追究力度。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监管对象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经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经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和违纪现象的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据统计,今年以来,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对649家零售药店、16家药品批发(连锁)公司开展飞行(跟踪)检查,已撤销GSP证书9家,督促3家药品经营企业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家药品批发企业主动报告歇业,发出限整改通知书367份。(文/曾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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