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公积金新政8月21日起施行!新增五项提取业务,装修贷款最高可贷50万

2026-08-20 14:43:3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代强

四川在线达州观察 侯佳

8月19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自8月21日起,新增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独立产权车位购置费、购房契税、自住住房装修费五项业务,并同步推出公积金装修贷款业务,进一步满足职工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最大限度惠及广大缴存职工。

新政对物业费提取进行了便民化调整,不再要求提供物业费票据。同一家庭(夫妻双方)合计提取不超过自住住房产权建筑面积×2元/平方米×12个月的金额,且提取最高不超过3600元/年。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仅限本市自住住房办理。

职工在政策实施期间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大修基金)并取得正规专用票据的,可在票据开具1年内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且同一套住房仅限提取一次。

政策实施期间,在本市购房缴纳契税的职工,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后,同样可在凭证开具1年内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同一家庭(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一套房屋仅可办理一次。

在独立产权车位购置费提取方面,新政支持职工购买本市车位,限1个车位申请,同一家庭(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车位网签备案成交价或再交易车位过户完税计税金额,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在车位网签备案或办理不动产权证1年内申请。

在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方面,提取标准为同一家庭(夫妻双方)合计提取不超过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米计算,且提取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个家庭仅可选择一套自住住房办理装修提取。每个家庭仅可提取一次。

以上业务均不能补提,且夫妻双方都需提取的,须同时办理。

此外,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装修贷款最高可贷30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50万元。实际可贷额度按“三者取最低”原则核定:夫妻账户余额合计30倍、抵押物评估价值70%、家庭月收入可承载还款额度。贷款期限最短1年、最长15年,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抵押房产剩余土地使用年限。贷款利率严格执行公积金基准利率:目前,1—5年(含)年利率2.1%,5年以上年利率2.6%。

申请装修贷款须满足:借款人征信良好、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装修的房屋为本人自住住房;抵押房产房龄不超过25年、产权清晰无查封冻结等;一户家庭政策期内仅可办理一次装修贷款。可使用本人、配偶及第三方房产抵押,使用第三方房产抵押的,由中心统一办理赋强公证,公证费用由公积金中心承担。

值得注意是,同一套房既可提取又可贷款,实行“先提后贷”模式。职工家庭账户余额提取不够装修使用的,可以先行办理装修提取,再办理装修贷款(家庭账户余额须留足贷款金额的1/30),以后每年还可以办理还贷提取。若先办理装修贷款,不可再办理装修提取。提取范围为装修本市的自住住房。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政为优化增补政策,不影响原有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办理。同时,中心同步优化服务配套,全面公开办事指南、材料清单,开通线下窗口办理,同步开通线上提取办理,全力保障群众少跑路、快办理。(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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