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施行

2022-09-23 23:15:43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编辑:侯佳

达州频道 徐洋

业主大会设立和换届不规范;部分顶层业主独占封闭本属该栋楼全体业主火灾公共逃生空间的顶楼平台;擅自挤占小区公共绿地;乱搭乱建甚至装修改变(承重)墙体结构,埋下严重安全隐患……

随着9月23日《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的举行,对于上述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纠纷,达州市有了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将于10月1日施行。

图片由达州市人大常委会提供

达州物业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针对物业管理乱象,达州市市级主管部门曾出台专门整治措施。今年,达州市把治理物业管理乱象作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之一,开展整治行动。

达州市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唐洪丽谈道,制定出台《条例》既是回应民生诉求,让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义务更加清晰,有利于更好管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也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物业管理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到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方方面面。”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大兵介绍,《条例》是立足达州实际、着眼群众所需、聚焦难点问题,非常有必要出台的一部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分七章60条。其中,针对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条例》明确了业主享有的权利、义务,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职能职责等。

物业管理与服务亦有专门篇章,规定新建物业承接查验机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相关事项、物业服务人的信息公开义务、物业纠纷处理等内容。

同时,对于物业服务区域内禁止行为、车位(车库)管理、建设单位保修责任、业主共有资金和维修资金管理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等内容也有专门设置。

《条例》在出台前,达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以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上千条,吸纳合理建议130余条;并抽调高校教授、专业律师、部门骨干、立法专家等10余名人员成立《条例》立法工作专班,围绕制度设计可行性等重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精细化法规内容。

李大兵介绍,“我们进行了广泛的意见征求,特别是广大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最大限度地吸纳并转化为法规内容,致力于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分级量化” 《条例》建立物业服务人红黑名单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老旧小区管理问题,《条例》明确县级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改造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同时,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召开首次会议的经费,也明确县级政府给予补助。

针对物业公司不作为、服务质量不高问题,《条例》明确业主维权程序;针对监督管理责任不明问题,《条例》设立专章,细化明确政府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21年进行修订,从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与省条例相比较,具有什么突出的亮点和特色?

达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蒋冰介绍,《条例》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车位(库)出租(售)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同时,《条例》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以及共有资金应建立共有资金专户,纳入业主公共支出账户管理,并接受专业审计,真正做到公共收益公开、透明。以及规定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等非经营性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确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人信用评价、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机制。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物业服务人红黑名单制度,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分级量化”,完善物业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李大兵表示,《条例》的出台既是达州以人民为中心,创造高品质生活,推进高效能治理的举措,也是达州市人大“为民立法、立法为民”法治理念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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