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增长270元 达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www.scol.com.cn (2018-10-22 11:22:01) 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
编辑:陈娇徐洋  

四川在线达州消息(记者 徐洋)10月22日,记者从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达州市人民政府于22日印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四川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达州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此次,达州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就业再就业状况等实际,决定上调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过去的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调整为每月1650元(每日78.86元),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4元调整为17.4元。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自1995年起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以来,该市已先后14次调整提高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注意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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