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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在全省率先推出新农合再保险

http://www.scol.com.cn  (2016-08-29 10:47:14)  来源:达州日报  
编辑:王晶城陈本强 袁清安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扶贫力度,消除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万源市目前在全省率先推出农村困难群体新农合再保险工作,9万余名农村困难群众将享受到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其在万源域内基层医院医疗自付费用将降至10%以下,甚至实现“零自付”。

万源市地处大巴山腹心地带,是川陕革命老区,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和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主战场。受历史、自然、地理因素影响,这里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差,老弱病残人员多,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突出。2015年建档立卡精准识别的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返贫率高达43.6%。

农村困难群体新农合再保险是继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赔付之后,万源市推出的又一重大医疗救助扶贫项目。根据《万源市农村困难群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再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万源市建档立卡未脱贫对象、农村低保及“五保”对象三类农村困难群体均属再保险“兜底”对象。此次再保险人均保费90元,全额由省民政厅和万源市本级财政按2:1的比例分担,被保险人群无需个人缴费参保。

据了解,新农合再保险以新农合报销及符合条件的大病保险赔付总额为基准,对单次或年累计住院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按其报销和赔付额的10%报销再保险;医疗费用1万元及以上不满2.5万元的,按其新农合报销额的20%、大病保险赔付额的30%报销再保险;医疗费用2.5万元及以上的,按其报销和赔付额的30%报销再保险;对特病门诊费用按其报销总额的15%报销再保险。农村困难群体可在新农合报销或大病保险赔付后分开、单次进行再保险报销,也可在年底一次性累计报销,所有报销(赔付)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当次报销(赔付)所涉医疗总费用。万源市内病人再保险报销在万源市内定点医院或万源市新农合中心即可进行,万源市外医治的病人在户籍所在乡镇医院或万源市新农合中心报销。

“新农合报销后随即报销再保险的,只需提供新农合报销所需资料和农村困难群体人员身份核实证明(所在乡镇政府开具)即可;未及时在新农合报销后进行再保险报销,以及大病保险赔付后申报再保险的,需提供患者新农合报销审核表(大病保险赔付结算单)、农村困难群体人员身份核实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本人或家人银行卡账号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据万源市新农合中心负责人介绍,再保险工作由万源市民政局牵头,并派驻工作人员到万源市新农合中心集中办公,充分依托万源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为农村困难群体提供“一站式”报销服务,避免多头跑路、重复繁琐提供报账资料。

万源市新农合再保险报销试点工作已于今年8月1日起启动实施,受理对象为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医治的农村困难群体,提交报账资料和报账结算时间至2017年6月30日止。截止8月24日,已有111名困难人员报销再保险29136元。

(陈本强 袁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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