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开区国土分局将达州达运物流有限公司甩挂运输作业场违法占地案件移送到达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随后公安分局启动了涉嫌破坏耕地罪的侦查工作。至此,该违法占地案件的查处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记者了解到,2013年9月,达州达运物流有限公司现甩挂运输作业场用地原是经管委会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意,用于解决管委会办公场地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问题。该公司在使用土地过程中,既未依法办理土地手续,又没有按照《土地租用合同》的约定使用,并擅自将硫磺堆码场作为甩挂运输作业场和弃土场使用。2014年2月以来,经开区国土分局多次到现场口头制止,并下达了书面的《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多次要求该公司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同时,按照规划法、省人大的决定以及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书面函告经开区住建分局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理。因此,经开区国土分局一直没有立案查处。
2015年下半年,由于管委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精细化工园的入驻,达运物流有限公司甩挂运输作业场和弃土场严重影响了该项目的开工建设。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要求经开区国土分局排除干扰,依法立案查处,对严重影响开发区招商引资的违法用地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对相关人员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今年3月,经开区国土分局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依法立案。在查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调查取证,聘请技术单位进行现场测绘,函请经开区社事局核查所占土地的地类情况。由于时间跨度长和违法占地地类认定复杂,加之违法批地和违法占地交织,导致案件定性困难,市国土资源局及时派出精干力量,支持经开区国土分局的查处工作,并于4月5日组织专家组对破坏耕地程度进行了实地勘验鉴定。6月23日,经经开区国土分局会审,认为该公司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42.67亩土地,修建甩挂运输作业场和弃土场的用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之规定,特别是该公司在修建甩挂运输作业场时造成基本农田以外的17.79亩耕地原地貌和耕作层、犁底层破坏,无法耕种,难以复耕,其行为已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经开区国土分局遂依法将该案移送给经开区公安分局。
(魏乾超 王洪波 本报记者 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