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开江县纪委通报了2016年第二季度该县查处的开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刘自权违反廉洁纪律案、普安镇罗家坡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郑皎骗取国家资金违纪违规案、开江县地税局第十六所所长陈大永违反公务车辆使用规定案、新宁镇第一小学政教处副主任吴丹和教师梁艳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案等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违纪违规案件。
这四起典型案件为:
刘自权在担任开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县“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给执法人员发放补助181800元,刘自权领取补助5500元。2016年4月,开江县纪委给予刘自权党内警告处分。
普安镇罗家坡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郑皎,在2012年3月至2015年10月借用至镇村建办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500元。同时郑皎在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经济损失80000元。2016年3月,开江县纪委给予郑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16年3月,陈大永利用担任开江县地税局第十六所所长职务之便,违反有关规定,将县地税局第十六所公务用车交给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妻子张某某驾驶,在开江县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4月,开江县纪委给予陈大永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新宁镇第一小学政教处副主任的吴丹和教师梁艳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所任教的六年级四班部分学生利用周末时间,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2016年4月,开江县教科局分别给予吴丹、梁艳行政警告处分。
(刘娇 特约记者 唐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