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达州消息(记者 徐荣莉)4月28日下午,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16年5月1日起,达州将实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以解决群众“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
根据试点工作安排,从5月1日开始,通川区人民法院将集中管辖达川区、万源市、渠县、大竹县行政区域内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依法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市级以上行政机关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万源市人民法院将集中管辖通川区、开江县、宣汉县行政区域内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月1日之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向上述两家集中管辖法院起诉。5月1日之前,当事人向非集中管辖法院递交起诉材料但尚未立案的,仍由该法院继续审查、立案、审理;已立案但尚未审结的,继续审理。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陈月介绍,法院中行政案件本身就是“民告官”的案件。“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能减少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减轻当事人诉讼压力。”在达州,每年有几十件案子的当事人申请到指定法院进行审判,当事人认为其他法院的审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该项举措也是顺应当事人请求的一个便民举措。以前,法院中也出现过同一个案子有不同判决的情况,该举措也是为了统一全市司法裁判尺度,更好节约审判资源的表现。
据了解,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就是将原来分散由不同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交由若干特定的法院集中管辖和审理。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是切实推进依法治市、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尝试,进一步统一司法裁判的尺度,节约司法审判资源。目前,成都市、乐山市、广安市已经开展了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此次,经省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增加达州市和雅安市、南充市、眉山市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
陈月介绍,下一步,试点改革工作实施后,集中管辖法院将开展异地立案和巡回审理行政案件等司法便民措施,强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权保护和行政执法的司法监督,解决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难”和“审理难”。实施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改革工作将进一步强化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助推依法治市,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达州,作出新的贡献。
小贴士:
通川区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为达州市通川区朝凤北路(彭家湾)210号,邮编:635000,立案窗口办公电话0818-2374076;
万源市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为四川省万源市太平镇河西新区,邮编:636350,立案窗口办公电话:0818-862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