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1日,市中心城区五治工程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深入推进达州市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尘治噪治水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努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深化达州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容貌秩序、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自2016年1月起,继续深入推进达州市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尘治噪治水工程(以下简称“五治”工程)。
通知指出,深入持久地开展中心城区“五治”工程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民生改善,事关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事关改进干部作风。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克服自满、松劲和畏难情绪,同心同德打好实施“五治”工程这场全民参与的总体战、标本兼治的攻坚战、常抓不懈的持久战,为建设幸福美丽达城作出新贡献。
据了解,自2014年5月达州中心城区“五治”工程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合力整治“脏乱差”,建设“洁齐美”,城市面貌显著改观,“五治”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五治”工程在总体推进中发展还不平衡,摊点乱摆、车辆乱停、交通拥堵、乱搭乱建、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绿地乱占、环境噪声和大气、水体环境污染等方面还未根本治理,城市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给城乡居民带来不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对此,市中心城区五治工程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有力有效推进“五治”工程。
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认真落实“门前双三包”责任制,深入开展卫生街道创建活动,改善餐饮店铺、农(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临街建筑物环境卫生,坚持医废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推进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同时,总结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试点经验,创造条件全面推行市场化清扫保洁新机制。
开展容貌秩序治理,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按照“以人为本、权责一致、定岗定责、疏堵结合、源头治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管理网络;加强市政、建筑物立面管理和色调控制,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和管理,规范报刊亭、公交候车亭设置,清理乱搭建棚亭,整治早餐亭,治理户外餐饮经营等行为;及时制止、严肃查处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及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优化城市交通,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化交通指挥设施管理维护,整顿机动车交通秩序,加强城市公交、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等,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停车场建设,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治理大气环境污染,加强城乡道路、脏车入城、露天堆场、施工工地、建材加工、装饰装修等扬尘污染源头治理,积极规划修建洗(停、修)车场,整治露天烧烤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和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污染,严控腌腊制品熏制时令性污染,强化空气监测自动站周边环境监管,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落实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
治理环境噪声污染,继续在城区开展建筑施工噪声、餐饮文化娱乐噪声、固定设备噪声、城市公共广场活动噪声、商业经营活动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等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切实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心健康。
治理水体环境污染,继续对州河罗江口电站至金盘子电站大坝两岸范围内的工业污染源、场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农村面源污染以及影响州河支流明月江、双龙河、铜钵河、洞耳河等水体的污染源开展专项整治,使涉水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得到提升,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路网改造作为旧城改造提升的重点内容,全面梳理旧城区的路网体系,着力打通断头路、打通梗阻点;加快凤凰山隧道及隧道西延线、金南大桥、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配套性市政道路、滨河路北段二期、塔沱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对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安专用设施和其它占道设施进行更新完善、维修改造和综合整治,提升设施档次,保证发挥设施功能;要加快完善水、电、气等市政设施和学校、农贸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布局,落实州河两岸夹层整治利用,推进城市截污干管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开展污水再生利用、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大力提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通知强调,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逗硬奖惩。建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基层、每周定期检查所辖区域实施“五治”工程的制度;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与实施“五治”工程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以工作实绩来检验干部作风转变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果。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市五治办建立“五治”工程“周检查、月考核、季评比、年总结”的工作机制,会同市监察局、市委目督办和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要严格考核奖惩,对“五治”工程年度考核排位第一层次前10名、第二层次前8名的责任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第一、二层次排位倒数第一、二名的责任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第三层次考核对象成绩突出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和补助一定工作经费;对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为环卫工人、社区(村)干部及其他一线职工。对“五治”工程推进不力、成效差的责任单位进行媒体曝光批评,对故意拖沓敷衍“五治”工程整体推进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进行约谈,促其整改。 (本报记者 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