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频道 赵权军
6月5日,川观新闻从大竹法院获悉,大竹法院刑事审判庭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全省仅3有个集体获得此殊荣。自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竹法院刑事审判庭精心实施、多措并举,依法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案件8件84人。其中,包括依法审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吕显波等37人涉黑案;杨文华等24人涉黑案;开江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局长朱诚及万源市公安局原局长文华“保护伞”案。依法审结文铭等5人、沈阳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及廖宿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涉案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刑罚,重刑率达57%。
在审理吕显波等37人涉黑案时,大竹法院组成专案审判团队,首次采用“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7人合议庭模式、研究制定详细庭审提纲和庭审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其中31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居全省同类案件第一。
大竹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审理该案历时45天,形成多达30万余字(563页)的刑事判决书,对3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十五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财产刑等。同时,大竹法院还畅通群众的举报通道,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31条。立案执行涉黑涉恶案件48件,执行到位涉案金额1.2亿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竹法院刑事审判庭团结拼搏、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大竹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韩如雪说道,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刑庭干警用一份份笔录、一摞摞卷宗、一个个铁案,践行司法为民、护航大竹平安的使命与担当。(图据大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