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中院庭审“小龙坎”商标侵权案入选全国法院“双百优”

2021-03-08 16:43:55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编辑:袁敏

张洪春 达州频道 赵权军

3月8日,记者从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通报了第三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结果,全国各级法院共推荐494篇裁判文书和616场庭审参与评选。其中,达州市中院由杜谨、邓东川、牟春艳组成的合议庭,审理的(2019)川17民初57号庭审成功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2019年6月20日,达州市中院在四川文理学院公开庭审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案由为开江县某火锅店经营者使用了含有“小龙坎”的店招和装潢,以及在菜单、餐具等经营用具中使用含有“小龙坎”的标识,被四川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法起诉。庭审法官认为,依照《商标法》规定,该行为已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予以赔偿,判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5000元。

经法学专家学者、审判专家的层层评选,达州中院审理的该起“小龙坎”商标侵权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佳庭审”时,其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且是全省参评的唯一一起进校园的知识产权案件。且知识产权案件进高校,形式新颖传递司法正能量。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庭审思路条理清晰,当庭宣判高效裁决,质量效率两者并存。

达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的庭审现场直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公开新需求,引导人民群众关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同时,有效促进高校师生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过程中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兼取成效。

中国庭审公开网上显示,来自云南省高院的评审专家认为,该案件的审理核实出庭诉讼参与人的身份具体、全面,使用全称便于区别相似主体的差别。宣读法庭纪律完整,没有走过场。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入庭井然有序,着衣规整,气场强大。

该名评审专家说,达州市中院公开庭审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的整个审判过程中,把握各个环节的细节和节奏,整体推进庭审,在节奏中突出审判的重点问题,有效的引导庭审中参与人的表现。精研诉争法律关系的难点、疑点,对整个庭审的争议点有庭前预判准备,全面细致听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和观点,在审理中调整审判过程,既做到了顺势而为,又做到了运筹帷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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