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曝光7起医保违规典型案例

2020-10-10 15:17:14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编辑:陈娇

达州频道 徐洋

近期,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检查。10月10日,达州市医保局对其中7起典型医保违规案例予以曝光如下:

一、通川区海棠中医院违规案

经查,通川区海棠中医院2019年在收治贫困户患者中,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护理计费不合理等行为,违规金额共计2029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追回医保基金20294元。相关问题线索移交通川区纪委监委处理。

二、通川区医科肿瘤医院违规案

经查,通川区医科肿瘤医院2019年在收治贫困户患者中,存在不合理治疗、无医嘱治疗计费等行为,违规金额共计48887.5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追回医保基金48887.58元。相关问题线索移交通川区纪委监委处理。

达川区大滩乡卫生院违规案

经抽取部分病历检查发现,达川区大滩乡卫生院2019年以来存在不合理治疗、无医嘱治疗、无指征用药等行为,违规金额共计2816.1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的规定,按比例放大十倍追回医保基金28161.60元。加上9份有收费项目(DR)无报告单涉及的675元,追回金额合计28836.60元,约谈该院领导,责成限期整改,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达川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四、大竹县王发禄中医诊所违规案

经查,大竹县王发禄中医诊所存在多刷门诊统筹费用、上传医保刷卡药品明细与参保人实际购买药品明细不一致等行为。违规金额128.5元。根据《大竹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诊所)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28.5元,约谈该诊所主要负责人,暂停该诊所医保联网结算30天,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联网结算。

五、宣汉县张某某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宣汉县参保人马某某2018年4月18日下午为同村张某某砍树,不慎被砍下的树木砸伤右腿,导致其右腿“右转子周围粉碎性骨折”。因有第三方责任,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张某某便伪造事情经过,报销医药费用20056.9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追回医保基金20056.97元,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渠县东方医院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渠县东方医院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日期间,通过无医嘱检查纳入住院报销、超标准计费、虚计费用等行为套取医保基金共计32897.0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追回医保基金32897.03元,并处两倍罚款65794.06元。

七、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强秀连锁药店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渠县强秀连锁药店2020年1-6月期间,通过虚计、多记群众使用医保卡购买药品的品种、数量、金额等行为套取医保基金共计4603.2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达州市医疗保障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追回医保基金4603.25元,并处套取金额3倍罚款13809.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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