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2020-09-30 11:31:33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编辑:陈娇

达州频道 杨迎

9月30日,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一、达州市通川区魏兴镇石庙村原党支部书记杨祖胜非法侵占项目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3年,杨祖胜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在负责经手石庙村上级拨付的26万元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将其中12万元非法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该款项中的剩余14万元,杨祖胜以账外账的方式用于村上开支。2019年12月,杨祖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股工作人员王芳、西城街道牌楼社区居委会主任李斌、西城街道民政办负责人段昌华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申报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问题

2011年,王芳利用其在通川区民政局工作的便利,为本人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刘某某申报孤儿生活补助,李斌作为牌楼社区居委会时任副主任,在负责审批本社区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工作时,不严格履行职责,未按规定调查核实申报人刘某某的身份信息及相关情况,段昌华作为西城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负责人,在审批社区上报的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申请时,不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规定核实所上报的申请人相关情况,导致他人违规领取2010年至2018年6月的孤儿生活补助70404元。2020年8月,王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斌、段昌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雷鼓村党支部书记李经彪在脱贫攻坚中监督落实不到问题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未掌握贫困户叶某某的住房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后以虚假房屋置换方式应付脱贫验收,对危改补助资金用途未进行监管未落实到位,导致引发网络舆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李经彪还存在其他问题。2020年8月,李经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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