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达州消息(记者 徐洋)2月7日,达州召开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首场新闻通气会上,市人社局局长熊明霜介绍到,对具备出行条件的,由农民工返岗工作专班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目的地疫情信息和用工、复工信息,免费提供健康证明,统筹运力调度等。截至目前,达州已组织了近17万农民工安全返岗,预计元宵节后还将迎来农民工外出高峰。
据了解,达州是劳务输出大市,今年春节返乡农民工有近120万人。为确保农民工安全返岗,达州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安全返岗工作方案》,向农民工发出了《安全返岗注意事项十二条》,让农民工了解怎样防控疫情,明确现阶段哪些人能走、哪些人不能走、哪些人暂缓走,确保不因农民工返岗复工导致疫病感染或疫病扩散。
此外,因当前疫情管控原因,部分农民工不能按时返岗,有哪些政策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熊明霜介绍到,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因疫情管控原因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对因疫情未及时返岗复工的职工,企业经与职工协调一致后,企业应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对企业安排待岗的职工,企业应当发放职工待岗期间生活费;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