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所有村庄、小区、楼栋、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

2020-02-06 23:10:24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编辑:陈娇记者 杨迎

四川在线达州消息(记者 杨迎)2月6日,达州市通川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加强疫情防控新通告,要求全区所有村庄、小区、楼栋、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一、全区所有村庄、小区、楼栋、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农村主要通行道路、码头设立疫情防控检测点,人员凭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入,并接受体温检测。

二、全区一线防疫管控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委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工作证》,实行持证上岗。

三、强化辖区巡逻管控,提升“见警率”,加大对街面闲散人员和不佩戴口罩人员的盘查力度。严禁以任何理由当街聚众且人数在5人及以上,一经发现,立即劝返。

四、居民不佩戴口罩不得进出村庄、小区、楼栋、单位,住户之间严禁相互串门和人员聚集。倡导“不出门、少出门”,除特殊情况外,每户家庭指派1名相对固定家庭成员每两天外出1次采购生活物资。

五、居民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由当地村(社区)做好就诊服务和过程管控。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对村庄、小区、住宅楼单元实行挂牌管理,并视情况对其居住的村庄、小区、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六、近14天的“新回达州类”人员,特别是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区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报告或拒绝接受体温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按照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政法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依法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十三种违规违法行为的通告》依法处理。

七、严格落实出租房管理单位或个人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八、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经营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药品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应当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不听劝阻、拒不配合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九、“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同时,达州市通川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提醒,若广大市民发现相关疫情线索,请拨打举报电话:0818-2122209。如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终止时间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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