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周知!疫情防控期间 达州市办理医保业务临时调整

2020-02-04 10:18:20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编辑:陈娇记者 徐洋

四川在线达州消息(记者 徐洋)2月4日,记者从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避免春节后医保服务大厅因人员密集引发交叉感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减少人员聚集和非必要接触,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就相关业务经办流程(方式和途径)进行了临时性调整。

1、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社保费缴费业务。

城乡居民也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天府银行、邮储银行和达州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参保缴费。

2、异地就医备案

(一)达州市各类情形的异地就医人员均可先采取电话备案形式办理,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再完善相关手续(备案电话附后)。

(二)推荐手机下载安装“四川医保”APP,随时随地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3、个人账户信息查询

(一)参保人员可电话联系当地医保局,告知本人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编号、手机号码等)。查询他人信息的还需提供查询人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二)参保人员可通过下载并登录“四川医保”APP自助查询。

4、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异地就医应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就医医院联网结算。确属特殊情况(暂未领取社会保障卡或医院暂未开通联网结算)异地现金结算的,可将相关资料邮寄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报销。(市本级邮寄地址:达州市西外金兰路136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818-2144557)

5、定点医药机构费用拨付

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报送纸质拨付申请单,各医保经办机构实行线上审核和清算。对需要核实的费用原则上采用网上提交资料的形式处理。拨付申请单及相关纸质资料待疫情结束后再递交医保经办机构。(市本级咨询电话:0818-2185273)

6、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生育医疗费用申报支付,临时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限,暂不限制为自生育发生之日起90天内,用人单位可待疫情结束后再申报。(市本级咨询电话:0818-2185273)

7、门诊特殊疾病申办,单行支付药品使用申办。

在疫情防控期间,新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单行支付药品使用的参保人员可通过邮寄资料(附联系人电话)方式进行申报办理。(市本级邮寄地址:达州市西外金兰路136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818-2144557)

8、其他业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其他需在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的非紧急事项,建议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办理。例如:医疗救助申领、非联网结算医疗费用审核、特殊人员医疗费用审核、门诊特殊疾病记录卡更换等。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外伤住院调查、门诊特殊疾病记录卡更换时限暂不限定,用人单位或个人可待疫情结束后再申报办理。

附达州市各医保经办业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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