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达州消息(记者 徐洋)6月14日,记者从达州市老龄工作委员办公室获悉,近日,四川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从今年起在全省实施高龄津贴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据了解,截止2016年底,达州市有12.47万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可以享受高龄津贴。
“达州市高龄津贴制度实行的是低标准、广覆盖、可持续,建立了适度普惠的阶梯式高龄津贴制度,全市同标准全覆盖,县与县之间无差异;无论是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或者是有退休养老金、社保的老年人,只要年龄符合相关标准,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社区(村)申请高龄补贴,通过审核后,津贴直接打入老年人卡内。”据达州市老龄办副主任谯明智介绍。
据了解,2014年,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达州市各县(市、区)均已落实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标准为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400元。“‘高龄津贴’由当地地方财政承担,单从80-89周岁老年人的津贴制度来看,达州市是全省较早一批实行这一政策措施的市州之一。”
《通知》中明确的高龄津贴标准与达州市现执行标准有所差别,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放标准。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通知》出炉后,我们老龄办将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对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进行研究和协商,在新标准出台之前,还是按照原有标准执行。”谯明智说。
据了解,达州市老年人口多,居全省第三,截至2016年底,达州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27.6万,占总人口的18.7%,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12.47万(百岁老人188人),2016年发放高龄津贴42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