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解困、百姓安居、社会保障……民生工程事事关乎民生,样样有关民情。
2015年,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民生大事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达州市坚持以“民生为本”,扎实推进民生工程,2015年全市共实施民生工程10个大项、118个小项,全年实际投入十大民生工程项目资金98.64亿元,占计划下达指标的102%。实际投入17件民生大事资金56亿元,占计划下达指标的102%。
全力以赴
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
我市7个县(市、区)中,有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个省定贫困县。2014年底全市仍有贫困人口23.2万户、63.6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1.62%,分别高于全国、全省贫困发生率的4.42、3.92个百分点,具有总量大、条件差、返贫率高的特点,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扶贫攻坚当做第一民生工程。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推”等核心问题,采取一系列超常规措施和过硬办法,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5年,预计精准脱贫15.1万人。
在2015年,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和《中共达州市委关于决战决胜扶贫攻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明确了脱贫攻坚目标。即:到2018年,省定贫困县全部“摘帽”;2019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82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摘帽”;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2015年,我市以82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核心,制定并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新村建设、教育与就业、生态建设、医疗卫生计生、文化惠民、社会保障、社会扶贫、财政金融等十个扶贫专项方案,着力打好基础建设、产业发展、新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四大攻坚战,解决引发贫困的共性问题,增强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根据贫困人口不同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将全市63.6万贫困人口精准归入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灾后重建帮扶一批、教育资助解困一批,切实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
2015年,市、县(市、区)级财政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2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重点扶贫项目,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954个中央、省、市和县级部门定点帮扶贫困村,实施完成基础、产业、新村、教育、卫生等扶贫项目356个,累计投入扶贫资金、物资等2.78亿元,“扶贫日”募捐扶贫善款2684万元,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变。
2015年,为强力推动脱贫攻坚,我市从市县机关优秀干部、有农村工作经历的离退休干部中,择优选派驻村帮扶干部3247名、第一书记828名,并建立起选任、管理、考核、保障、奖惩于一体的“1+5”政策体系。市级领导带头联系39个特困村,市县部门、非公企业选派3247名优秀干部,组建828个驻村帮扶工作组,对贫困村实施“组团式”定点帮扶,促进帮扶力量向贫困地区集结汇聚。
真心实意
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5年,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增进人民福祉”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既当作政府一把手工程,又作为政府的政治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较好地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使他们真正享受到了党委政府的惠民关怀和改革开放的实际成果。
我市坚持规划先行,注重发挥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在《达州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2013—2020年规划》基础上,编制了《达州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2015——2017年规划》,坚持改(扩)建、综合整治、拆除新建等多种方式并举,分片区、分阶段、分步骤加快推进全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从规划上为全市棚改提速扩面、配套设施建设、住房保障落实提供了基本遵循。在《城市总规》和《土地利用总规》指导下,采取置换建设用地、降低建筑密度、控制发展规模、统筹规划建设等形式,加快了项目建设实施步伐。坚持“居民出、市场筹、民间投、银行贷”等多措并举筹集资金,缓解建设资金的瓶颈制约,仅国开行省分行授信贷款额度就达到54.62亿元,申贷工作名列全省前茅。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多次专题研究,精减办事程序,加快审批管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倡导和落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措施,创优了外部服务环境。
截至目前,全市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23024套(户)、完成任务的103.77%,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工1822套、完成任务的101.22%,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开工21202套(户)、完成任务的103.99%。基本建成16434套、完成任务的178.81%。竣工13954套、完成任务的209.11%。定向供应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480套、完成任务的100%。发放租赁补贴5914户,完成任务的100.24%。
公平公正
强力推动低保在“阳光”下运行
一直以来,低保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众反映的关于低保的一些问题在全市各地都不同程度的存在。2015年,全市民政部门以打造“阳光低保”为抓手,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推动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成效显著,基本做到了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
为建立完善包括低保在内的各项社会救助的政策法规体系,2015年,市民政局代市政府起草了《达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即将颁布实施。同时,我市各地在县、乡(镇)、村(社区)设立了不低于6平方米的固定公示栏,长期公示低保对象、保障人数、金额以及社会救助政策、监督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接收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公开公示倒逼公平公正。
2015年,我市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按照“年度集中复查、季度不定期抽查、群众举报必查”的管理方法,推动全市低保管理工作动态化,切实清退了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
□本报记者 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