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达州消息(记者 徐荣莉)12月30日下午,记者从“达州市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达州市将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要求“逗硬”实施。
2016年1月1日起,达川区、通川区、经开区将增强路面执法力量、多部门联动,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要求,即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处1900元罚款,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展开严厉打击。
会议还对打击查处涉摩违法犯罪、非法营运以及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邮政快递三轮车管理等提出严厉要求。同时,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一批查处的典型案例,把全市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