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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驾乘载货“电三轮” 酿成事故致一死四伤

http://www.scol.com.cn  (2015-12-30 10:13:44)  来源:达州日报  
编辑:王晶城曾猛 闫军  

本报讯 12月28日,被监押在看守所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电动三轮车驾驶员甘某海后悔万分。不久前,他驾驶电动三轮车,由于不按规定载人致使三轮车上坡电力不足,向后倒退翻到公路坎下,造成一死四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今年8月26日下午,天气晴好。在外维修好抽水机的甘某海驾驶电动三轮车搭乘熟人胡某文、张某亮、罗某太、张某银、唐某菊和唐某杰,从大竹县双溪乡观音堂至金星村方向返家。途中,行驶到双溪乡金星村1组路段上坡处,由于不按规定载人,三轮车动力不足上不去,加上甘某海临危处置不当致使三轮车向后倒退翻落到公路左侧坎下小河中。当场造成胡某文、张某亮、罗某太、张某银、唐某菊和唐某杰受伤,车辆受损,其中胡某文经住院治疗无效死亡的一起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据该起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显示,涉事三轮车为电力驱动,用于载运货物的无人力驱动装置车辆,根据有关法规要求该车虽属机动车,但货箱不得载人。

“由于不按规定载人,加上未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临危处置不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大竹县办案民警介绍说,发生事故时,天气、道路条件情况良好,甘某海侥幸超载驾车上坡,但动力不足、慌乱中刹车制动失效致使车辆后退公路左侧坎下河中,直接导致了这起交通事故。

据了解,事故责任人甘某海,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将受到法律责任追究,现被监押在大竹县看守所,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目前,甘某海无钱支付医疗及死者安葬费用,86岁的老父亲只得由两个哥哥照顾。

(曾猛 本报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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