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达州消息(李德益 向瑜 记者 徐荣莉)2015年11月5日,大竹县人民法院观音人民法庭在法庭向当事人送达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民事判决书过程中,当事人经某华置法官劝解于不顾,当场撕毁民事判决书,严重蔑视司法权威,观音人民法庭依法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
据办案庭长李庭长介绍,今年70岁的原告(父亲)经某建,在2002年妻子不幸离世,后来相继与另外两人结婚。前些年,老人在当地镇上做点儿小生意,勉强能满足自己生活需要。近年来,由于老人身体不如当年,没有了经济来源,膝下4个子女均表示可以轮流照顾父亲,但不愿意给赡养费。由于父亲经某建不同意与子女一起住,其父亲一纸诉状将膝下子女4人告上了法庭。11月3日,观音人民法庭公开审理了经某建诉其子女四人经某华、经某凯、经某英、经某满赡养纠纷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四人每人每月给付经某建生活费150元,并先后向经某华、经某英、经某满三人送达了判决书。
11月5日下午,经某华、经某凯来到法庭大闹,在法官向被告经某凯送达民事判决书时,经某凯表示不识字,不愿签收,法官遂当场向被告宣读判决内容。此时,经某华一把夺过判决书当庭撕毁,并扬言“撕了判决书又能把我怎么样?”,态度十分强硬,还叫其家属、姊妹一起前来哄闹。
鉴于此种情形,法官冷静处理,当庭对被告经某华做笔录,询问其撕毁民事判决书的缘由。“你们法官在乱判”经某华说。经某华称,自己亲生母亲去世后,其父亲经某建将钱全都用在了另外两名后妈家庭里,自己不留下养老费,没有了经济来源就向子女要,所以怎么不会同意给老人赡养费。
后来,法官明确告知其当庭撕毁民事判决书可能承担的后果,但被告经某华仍态度强硬,毫无悔改之意。鉴于此,观音人民法庭依法按程序报告审批后,对当事人经某华置法官劝解于不顾,当场撕毁民事判决书,严重蔑视司法权威,法庭依法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