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失实检举控告说“不” 渠县为受诬告干部澄清正名

2022-01-21 16:00:43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编辑:袁敏

简朝龙 达州频道 杨迎

“通过调查核实,反映杨芳同志的相关问题不属实,现特为其澄清。”1月18日,渠县纪委监委在渠县人民法院召开对失实检举控告问题进行澄清正名的通报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渠县清溪场镇人民法庭负责人杨芳同志澄清正名。

而这场澄清正名通报会,还要从几年前的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说起。2015年2月,杨芳作为主审法官,承办了当事人刘某某与蒋某某的借款纠纷案,经调查取证后,于4月中旬依法作出了判决。但原告刘某某对判决不服,认为杨芳在审理该案时存在判决不公等违纪违法问题,并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2021年8月,达州市纪委监委将刘某某对杨芳的实名举报交由渠县纪委监委进行核实。收到问题线索后,渠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通过与实名举报人、被举报人、案件关联人等人员开展逐一谈话,核实了解情况,并查阅相关资料,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最终认定对杨芳的问题反映不属实。为此,渠县纪委监委经过集中研判后,决定通过会议方式为杨芳同志澄清正名,对反映人进行批评教育。

截至目前,渠县纪委监委共为20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开展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者1人。

“不能让想干事、爱干事的好干部流汗又‘流泪’。”渠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董之平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切实维护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渠县纪委宣传部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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