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绪汝 吴俊峰 达州频道 杨迎
“多亏你们查清了事实,还了我清白,让我有信心和勇气继续开展工作。”12月2日,在开江县普安镇新店子村,一场澄清正名会让该村支部书记黄武的心里涌进一股暖流。
事情缘由还得从7月份开江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实名信访举报件说起。信访举报件内容反映开江县普安镇新店子村在今年村党支部换届期间,村支部书记黄武选举票数未过半,通过暗箱操作当上支部书记等问题。由于涉及换届选举敏感问题,开江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工作。
“从我们核查了解的情况来看,新店子村党支部换届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并有全程录音录像佐证,不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走访的党员代表也表示黄武是个有责任心、群众认可的好干部,我们认为这可能是举报人恶意诬告。”在全面、深入核查相关问题后,调查组组长向开江县纪委监委作出汇报。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调查组与举报人肖某某进行了调查谈话。
“我们调取了选举当日的视频资料,应到会党员代表49名,实到会党员代表43名,黄武得票数为36票,超过投票数半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调查组通过谈话得知,肖某某之所以写这封信访举报件只是因为3月在竞选新店子村村民小组组长时落选,因此心态失衡,认为是黄武没有全力支持自己,便虚构了黄武在竞选支部书记时“选票未过半”等问题,目的是希望黄武受到处理以此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
在证据面前,肖某某承认了自己虚构事实的错误行为。开江县纪委监委将肖某某涉嫌诬告陷害他人的问题移交开江县公安局,肖某某被给予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开江县纪委监委对属于诬告陷害、错告误告等不实举报的,一方面通过召开澄清会、出具书面说明、向党组织进行通报等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与司法机关建立对接机制,对恶意诬告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有的人往往拿道听途说的信息去举报,但与被举报人不涉及私人恩怨和利益冲突;有的人却因私人恩怨,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进行恶意中伤,这些都需要综合研判。”开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既要审慎稳妥、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也要将其与错告、误告行为区分开来,避免堵塞群众信访通道,达到打击诬告陷害与维护正常信访的有机统一。”(开江县纪委宣传部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