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州市实施近20多年的《暂住证》制度,终于要被《居住证》取代了。昨日,记者从通川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获悉,即日起我区将不再办理《暂住证》。从《暂住证》到《居住证》,除了名称的变化,还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变呢?
根据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1日起,国务院、公安部就相继下发条例、通知,要求各地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公安部1995年发布《暂住证申领办法》将予以废止。
哪些人可申领居住证?
登记满半年才能申办居住证
哪些人可申领居住证呢?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
一条条分开来看:
——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州)、县(市、区)。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或“一标三实”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已满半年。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确定。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如何申领居住证?
《四川省居住证》实行每年签注制度
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要认真审验证明材料,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公安机关办证人员要通过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审验相关信息,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场制作发放居住证。
《四川省居住证》实行每年签注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申请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
目前通川区停办暂住证后,辖区派出所为申领群众先行办理打印居住证明。按照上级工作统一要求,在居住证系统升级改造和相关设备运行以及办理居住证实施办法出台后,通川区公安为辖区人民群众办理居住证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郑皓蓝 本报记者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