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大竹16名干部被处理

2019-12-10 09:48:31来源:达州晚报编辑:陈娇

近日,大竹县通报7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16名干部被处理。

石桥铺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孙克波,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晓玲,原副镇长王晓彦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4年1月至10月,大竹县石桥铺镇时任党委副书记、镇长孙克波,时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晓玲在未过问资金来源的情况下,领取由朱娜娜等3人套取的低保资金,每个月500元,每人共计5000元。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大竹县石桥铺镇时任党委委员、副镇长王晓彦在未过问资金来源的情况下,领取由朱娜娜等3人套取的低保资金,每个月500元,共计4500元。2019年7月,孙克波、张晓玲、王晓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桥铺镇民政办原负责人兼敬老院院长朱娜娜、民政办原工作人员张明琼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

2014年3月至2016年5月,大竹县石桥铺镇民政办原负责人朱娜娜经与该办工作人员张明琼商量,安排该镇敬老院副院长秦小平使用已死亡五保户的账号套取低保资金70340元。其中,朱娜娜、张明琼等人私分50500元,解决信访维稳经费12000元,接待开支7840元。2019年7月,朱娜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张明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按开除处分降低或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团坝镇农华村党支部原书记林祖全,村委会主任覃丹华、原副主任杨晓明、委员何明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

2016年1月至7月,大竹县团坝镇农华村未及时上报该镇集中供养五保人员杨某某去世的情况,违规领取国家“五保金”2520元,用于村上工作开支,团坝镇农华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林祖全、村委会主任覃丹华、时任村委会副主任杨晓明、村委会委员何明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7月,林祖全、覃丹华、杨晓明、何明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妈妈镇石垭村党支部书记吴忠福,村委会原主任张洪福、原副主任舒志学,原计生专干吴加祥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2009年、2015年,大竹县妈妈镇石垭村在开展“村村通”“户户通”工作中,党支部书记吴忠福、时任村委会主任张洪福、时任村委会副主任舒志学、时任计生专干吴加祥在该村办公室商议,共同决定向群众摊派费用,每户分别收取30元、25元,共计22250元。2019年8月,吴忠福、张洪福、舒志学、吴加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和乡环山村委会原副主任徐祥兴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2015、2016年,大竹县中和乡环山村在开展地质灾害搬迁工作中,该村委会原副主任徐祥兴以填补房屋拆迁开支生活费为由,向已领取地质灾害搬迁补助款的9户村民,每户索要500元,共计4500元。徐祥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9年8月,徐祥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庙坝镇长乐村6组原组长黄继兴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1999年至2019年,庙坝镇长乐村6组原组长黄继兴以个人名义将村集体土地租给他人,并侵占该土地租金及安置补偿款等共计12602.33元。2019年9月,黄继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竹阳镇幸福村4组组长范佳润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2011年9月,原竹阳镇幸福村4组组长范佳润,明知其姐范加翠不符合条件而将其纳为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并违规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019年9月,范佳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达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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