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分子获刑13年!大竹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9-09-11 15:26:47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编辑:陈娇程一凡 唐津斯

四川在线达州消息(程一凡 记者 唐津斯)9月10日,大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沈阳为首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其中,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沈阳被判处期徒刑十三年,重要成员邱某、邵某分别获刑十年、八年有期徒刑,其余5名一般成员被判处三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对被告人沈阳的作案工具轿车一辆予以没收。据悉,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大竹县查处并审结宣判的第二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以来,被告人沈阳纠集被告人邱某、邵某等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拜沈阳为大哥等方式成立并发展组织。该组织树立沈阳的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逐步形成了以沈阳为首要分子,邱某、邵某为重要成员,吕某某等人为一般成员,具有恶势力影响的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沈阳的组织、策划、指挥下,通过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窝藏等犯罪活动,在大竹县城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称霸一方,致一人重伤、三人轻微伤、一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十余天,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阳为首,纠集被告人邱某、邵某、吕某某等十余人有组织的在大竹县城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窝藏等犯罪活动,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大竹县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其悔罪表现,以及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同时在具体犯罪中的罪责,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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