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宣汉县法院将用一年半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http://www.scol.com.cn  (2016-08-08 12:22:42)  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  
编辑:王晶城杨正波  

四川在线达州消息(记者 杨正波)“假离婚、假破产、阻止执行,自残、自杀乃至法院也常常遭遇打击报复!”8月5日,宣汉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披露近年来法院执行时遇到的种种情形。据悉,宣汉县人民法院2016年未结执行案件中有74.4%的案件属被执行人查无财产的“执行不能”案件,对方对其表述犹如“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该发言人介绍,“执行不能”案件的根源,既有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导致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低、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导致执行查控难、部分单位协助意识不强导致执行难度增加、社会保障制度、救助制度不完善,也有法院内部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因素。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随后,最高法院、四川省高院、达州中院对该项工作分别进行了专项部署,宣汉县人民法院确定了用一年半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近来,宣汉县人民法院经过前期初步梳理,将执行难案件细分为有部分财产案件、有财产但无法执行案件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并分别建立了台账,确定了原承办人为责任人,实行一案一执行策略、一周一执行例会、一案一包案领导的“三个一”制度,并对有部分财产案件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两类案件继续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黑名单曝光等跟进措施。后期,该院将完善落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并设置专门数据库集中管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现退出和恢复执行程序自动衔接。

此外,该法院将按照省法院的统一要求,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和专家学者研究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评价体系,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及参与单位按照既定的评价体系进行效果评估,向社会发布评估结果,力争在两年内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到95%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到8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案件)合规率达100%,全面建立信息化执行查控体系、信用惩戒体系等,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