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达州频道 徐洋
3月17日,川观新闻从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新制定的《达州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年度报销限额从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进一步减轻高额医疗费用患者负担,惠及全市41.2万参保职工。
据介绍,《办法》所称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下简称职工大额医补)是为满足参保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需要,由政府主导、用人单位或个人参加的一项医保基本制度安排。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经办指导科科长罗昌娟介绍,《办法》在原《达州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取消“各类人员转诊转院到市外就医,支付比例下降5%”的规定,提升了异地就医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同时,《办法》明确职工大额医补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参保范围,统一政策制度,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流程,统一招标承办,进一步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提升业务经办规范化水平。
目前,达州市参保职工共41.2万,在职25.6万,退休15.6万。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退休职工不再缴纳职工大额医补保险费。
罗昌娟介绍,退休职工不缴费,不仅彻底解决了退休职工医保缴费问题,也大幅减轻了企业运行负担。
据了解,职工大额医补主要对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比例负担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含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单行支付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比例负担超过4000元部分,职工大额医补按75%报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以上部分,职工大额医补按85%报销。
“职工大额医补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和延伸,是达州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对参保职工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唐增敏介绍。
据了解,自《办法》正式施行起,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正式更名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达州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随之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