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人 事关生态环境 这项指数“十三五”上升了10个百分点

2021-04-10 23:37:04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编辑:袁敏

达州频道 徐洋 杨迎

2019年3月,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获国家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2020年5月14日,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中,达州是全省5个没有典型个性问题的市(州)之一;达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获表扬,排污许可获国家生态环境部表扬为先进集体称号……

4月9日,川观新闻从达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第一季度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如上成绩单。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法宣科科长薛力瑞介绍到,“十三五”期间,达州市紧扣总量减排、污染防治等8个方面27个主要指标,全面推动达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筑牢长江、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完成了“十三五”生态环境治理目标任务。

空气质量提升十个百分点

绿色低碳达州加快构建

十三五末,达州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9.3%,比十二五末上升10.9%;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3.9%,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24.8%、39.8%。

达州市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市本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市主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在去产能、调结构、转方式方面,达州全面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22.5:39.1:38.4调整为2020年的18.5:34.7:46.8,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

达州淘汰水泥企业落后产能40万吨、砖瓦企业100家、达钢集团80平方米烧结机1台,制定《鼓励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的十条政策措施》。

对接“气化全川、电能替代、清洁替代”工程,达州加快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市和“西气东送”基地建设,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淘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3%,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7.7%,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4%以内。

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

达州完成300MW燃煤电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4台,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4350吨,比2015年下降10.2%。

达州率先在全省建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市州平台,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4966台,抽测柴油货车44722辆,移交公安处罚106辆,罚款1.77万元。

在重污染天气应对上,达州市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印发《达州市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工业源)》,督促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厂一策”方案制定,市主城区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90.9%。

达州开展渠江流域沿岸化工园区、企业污染排查与整治,排查复核入河排污口966口,查处非法采砂案19起,累计罚没金额20.9821万元;158座整改类和退出类电站已经完成“一站一策”整改方案审查,立即退出的37座电站和限期退出的4座水电站均已达到序时进度。

打赢净土净水保卫战

达州对254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进行了详查,对26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确定污染地块12个。设置土壤质量监测点位314个,初步建立国、省、市三级土壤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7月以来,达州市核发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58个,均未涉及有色金属、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达州出台了《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饮用水源保护“党政督导、市级指挥、县级实施”三级联动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划定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33个,排查整治保护区环境问题278个,乡镇以上集中饮用水源地标识标牌健全,一级保护区实现封闭管理。

达州加快州河、铜钵河、明月江等重点流域和乡镇以上城镇污水及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乡镇场镇污水处理厂295个,新增截污管网369.24千米,中心城区、县城、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建成区达到100%。

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全力推进。达州市建成垃圾集中收集设施(站、房、池、库)1.84万个,村级覆盖率达到100%,垃圾有效治理行政村达90%以上;1098个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行政村达61.5%;新(改)建农村户厕30466户,新(改)建公厕226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达州市在全省率先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建强市、县(区)、乡、村四级环保队伍,建立乡镇环保所(办)200个,注册网格员3693人,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网格化体系;督促5398家排污单位完成排污许可网上登记,核发排污许可证742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6224家,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达州相继出台了《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达州市莲花湖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环保法律法规。严惩监测数据造假、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十三五”期间,累计立案查处1522件,罚款13526.28万元,案件查处数量和配套办法使用数量分别为1522件和347件,其中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63件。

截至2020底,中央环保督查和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1431项,已完成整改1411项,完成率98.6%;长江经济带集中排查整治问题1294个,已完成整改1251个,整改率96.7%;109个滞后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

(部分图由达州市生态环境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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