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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来达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http://www.scol.com.cn  (2017-04-13 19:27:32)  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  
编辑:陈娇徐洋  

    四川在线达州消息(记者 徐洋)4月10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向志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六组,深入达州市各县(市、区)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据了解,去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达州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加强群众内生动力激发、引导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督导分户子女赡养贫困老人”等方面的建议。

    此次检查中,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六组采取暗访与明察相结合、大队伍与小分队相结合、听取汇报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就2016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时发现的主要问题,2016年全省验收考核、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以及个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就2017年达州脱贫攻坚计划任务安排情况,尤其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安全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等情况开展检查。

    12日,达州市召开了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汇报会,检查组听取了全市以及7个县(市、区)相关情况汇报。检查组认为,达州市在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脱贫攻坚实践中,开创了很多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得到了中央和省委领导肯定。就下步工作,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充分认识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艰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据了解,达州市在贯彻实施《条例》和脱贫攻坚实践中,“从严从实选准管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得到汪洋副总理肯定性批示;渠县“互联网+党建”引领群众脱贫的做法得到中组部部长赵乐际肯定性批示;巾帼脱贫行动受到省委常委曲木史哈肯定性批示并在渠县召开全省“巾帼脱贫行动”现场推进会;“5+1”帮扶机制、“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得到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领导充分肯定;渠县“六个一”社会帮扶的做法被省扶贫移民局认可并在全省宣传推广。

    2017年,达州市将对照摘帽退出标准,结合脱贫需求,制定脱贫规划,重点加快推进5个中心校、6个便民服务中心、203个村集体经济、173个村硬化路、227个村文化室、223个村卫生室、119个村通信网络、10597户贫困户住房、5167户贫困户安全饮水、2098户贫困户生活用电、4751户贫困户广播电视等脱贫项目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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