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达州消息(记者 刘姣)6月5日,记者从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获悉,2018年6月1日,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塔沱市场负一楼冻库发生火灾,现有证据已经排除人为放火等故意犯罪。5日下午,该局发布情况通报,具体如下:
2018年6月1日,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塔沱市场负一楼冻库发生火灾后,公安机关会同市公安消防部门在国家应急管理部、省消防专家指导下,立即搭建工作专班,全面开展现场勘查、专家论证、查看监控、调查走访等工作。现有证据已经排除人为放火等故意犯罪。6月5日,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以涉嫌失火罪,对彭某(男,45岁,通川区人,好一新集团冷藏部负责人)、朱某某(男,40岁,岳池县人,香蕉批发经营业主)实施了刑事拘留。
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