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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出台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 5月1日起施行

www.scol.com.cn  (2018-03-29 18:05:09)  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  
编辑:陈娇刘姣  

四川在线达州消息(记者 刘姣)3月29日,记者从达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获悉,从5月1日起,达州市将施行《达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细则施行后,网约车将如何规范,对乘客乘车行为有无规定?记者专访了该处相关负责人。

记者:什么样的车可以作为网约车?网约车对购买险种限额有规定?

达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持达州籍车牌的5至7座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到申请之日起不超过5年,行驶里程不超过100000千米;车身不得喷涂、安装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相似的营运图案、标识;车辆配备具有网约车服务平台服务端、价格计算、在线支付、服务评价等功能的终端设备;足额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按车辆实际座位购买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40万元),其它险种险额不限。

记者:网约车和出租车一样有强制报废年限吗?

达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

记者:网约车驾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达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持达州市户籍或居住证;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驾驶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从事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记录,未被列入道路运输行业严重违法违规经营黑名单,未被列入四川省“道路运输行业禁止进入名单”; 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记者:有哪些行为不得驾驶网约车?

达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一个自然年内有3次以上投诉被依法处理的;发生县级以上交通、公安等部门通报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或者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侵占乘客财物价值较大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驾驶证1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生较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破坏、伪造交通安全事故现场的;将签约车辆交与他人营运或者使用未签约车辆营运的;拒绝接受公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管理的;非法从事网约车以外的其它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记者:网约车平台公司成立要求有哪些?

达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已取得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线上能力认定;网络服务平台数据按要求接入相关政府部门监管平台;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数据信息管理制度、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和保险方案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人员、办公场所及场地(学习、培训场地最低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停车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承诺全面履行车内乘坐人员及第三者伤亡事故处置及先行赔付责任;外商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记者:细则对网约车乘客乘车行为有无规定?

达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不得向驾驶员提出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要求;不得携带管制器具及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等法律法规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损坏车内设施设备;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按照约定支付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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