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宏顺)11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近日,万源市公安局针对一酒店屡次未落实实名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反恐法》开出该市首张“反恐罚单”。
11月9日,万源市公安局在对太平镇辖区范围内宾旅馆开展日常检查时,再次发现“万源市甲天下商旅酒店”未按照规定实名登记旅客信息,而在今年6月6日该酒店曾因未按规定实名登记旅客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当时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
针对该酒店的违法行为,万源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对住宿未按照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给予“万源市甲天下商旅酒店”直接负责人罚款2万元处罚,并对该酒店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反恐法》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