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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出台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规定

http://www.scol.com.cn  (2017-01-23 18:24:58)  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  
编辑:陈娇雷龑 何娇  

    四川在线达州消息(雷龑 记者 何娇1月23日,记者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近日,达州市出台《达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规范地下空间的开发使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规定从2017年2月1日施行。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地表以下由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项目(简称结建式地下空间项目)以及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项目(简称单建式地下空间项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定》提出,结建式地下空间项目和单建式地下空间项目根据性质用途的不同由划拨、协议出让及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获得。结建式地下空间项目的用地使用权可直接由国土资源部门核发划拨决定书或签订出让合同,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其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单建式项目的使用权必须经由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其使用年限按照土地用途类别依法分别确定。

    《规定》明确,除用于国防、人民防空、防灾的地下空间不收取土地价款外,其他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地下建设用地减半收取土地划拨价款。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空间用途,按照所在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折算的楼面地价的20%-40%收取,并根据楼层往下依次减半收取。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规定确定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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