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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贩毒 达州一男子被判刑七年零八个月

http://www.scol.com.cn  (2017-04-27 20:24:44)  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  
编辑:陈娇郭本娇 王安娜 徐荣莉  

    四川在线达州消息(郭本娇 王安娜 记者 徐荣莉)近日,达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聚众吸毒案,并当庭审判,曹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吸毒成性  警方抓获容留他人吸毒者

    2016年2月25日,曹某在自己的家中,分别以不同价格向吸毒人员贩卖海洛因、冰毒数克,同时容留江某等10余名吸毒人员聚众吸毒。警方在曹某身上及卧室内发现了吸毒物品。

    经对涉案人员尿检,结果均为阳性。经审查,曹某交代了自己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法院判决容留他人吸毒两罪并罚

    经法院审理,曹某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向多人贩卖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曹某在自己家中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并依法予以两罪并罚。

法官释法 共同犯罪问题突出

    本案曹某勾结吸毒女宋某贩卖毒品、聚众吸毒一案,足以证实毒品共同犯罪的聚合性、组织性、危害性比个人犯罪危害更大。宋某法制观念淡薄,虽仅在毒品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并未分到赃款,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该案也警示广大市民朋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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