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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成功腾退一涉案房屋

http://www.scol.com.cn  (2017-01-15 11:36:43)  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  
编辑:陈娇郑滨 徐洋  

强制腾退现场

四川在线达州消息(郑滨 记者 徐洋)1月12日上午,通川区法院出动30余名执行局干警及法警,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顺利将通川区东岳乡一涉案房屋进行了腾退。

 通川区法院于2014年11月5日对牟光会等人诉李元政、宣汉骏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李元政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向原告牟光会等人赔偿各项损失445213.2元,宣汉骏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被执行人李元政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牟光会等人于2015年1月12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通川区法院依法对李元政名下位于通川区东岳电厂安置房底层的62号和63号门市进行评估拍卖,并以8万元成交。但被执行人家属在多次通知腾房后仍未自动履行义务。

强制腾退现场

    1月12日上午十时许,法院干警到达现场后,在向被执行人家属作解释动员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强制执行方案启动。执行局干警及当地公安、特警、社区干部等60余人进入门市,正式实施强制腾退工作。60余人队伍分成7个小组,有序开展警戒防卫、财物清点、被执行人控制、无关人员劝离、舆论险情监控等工作,不留任何死角和风险点。经过2个多小时的搬迁,最终将该案涉案房屋腾空,并交付买受人。

    此次行动拉开了该院“破晓执行行动”专项活动的序幕。下一步,该院将依法用足用够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以高压态势全面依法惩戒、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确保该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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