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厘清“保护群主,人人有责”背后的“三角关系”

http://www.scol.com.cn  (2017-09-14 16:29:58)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陈娇杨维兵  

自9月7日国家网信办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来,一些与管理规定有关的文字、图片、小视频就在大量QQ群、微信群广泛传播。有的温馨提示不能发的消息类型;有的呼吁“保护群主,人人有责”;有的把以前司法机关处理的相关案例转发到群里供大家学习。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主动清理了非实名备注群员,一些人主动解散了不经常使用的QQ群、微信群,以良好心态迎接“史上最严群组规定”的实施。

随着网络资讯的发达,以QQ群、微信群为主要对象的互联网群组来到了我们身边,成为工作、学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社交工具和工作载体。与此同时,“双刃剑”特征在互联网群组方面也表现得特别明显,一些人通过QQ群、微信群传播谣言和淫秽色情信息,少数人还通过QQ群、微信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将QQ群、微信群变成了藏污纳垢的隐蔽场所。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群组作为互联网企业开发的网络产品,必须“安好刹车再上路”。国家网信办出台的群组管理规定,把握了时代脉搏,顺应了时代发展,不仅能够有效保护群组管理者、使用者,而且能够促进互联网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保护群主,人人有责”,虽然带有调侃成分,但却是一句大实话。在我国已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的今天,每个网民都加入了或多或少的互联网群组,群组虽然有大有小,成员虽然有多有少,群组空间看似也比较“私密”,但互联网群组的本质还是一个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说话,应有的尺度和礼仪还是必须遵守。只有每一名群成员都严守法律红线、道德底线,努力做一个好网民,才不会被群主“踢群”,也才是对群主实实在在的保护。

在互联网群组发展初期,每个网民都可以申请若干个群,每个群都可以添加成百上千名成员,每个群都相当于一个小型“媒体”,由于群成员分布广泛,每个群成员又建了N个群,一条信息可以迅速呈几何倍数传播,具有强大的传播性和动员性。如果群主不加强管理,一些违法信息就可以通过互联网群组大量传播,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隐患,最终受伤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群组是互联网企业的“孩子”,教育好、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不学坏、不被坏人利用是互联网企业必须履行的职责。除了群成员和群主的责任与义务外,《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更多的是强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要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与群成员的义务与群主的管理责任相比,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更重要,也是管理规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社会多元、文化多样的今天,加强开放活泼的互联网群组管理非常必要,国家网信办出台相关管理规定非常及时。但管理规定不仅仅局限于群主的管理责任,对群成员应该履行的义务和群组提供企业应该履行的主体责任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如果不能很好的厘清管理规定背后的“三角关系”,就很容易走入一些认识误区,解读规定时就会有失偏颇。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