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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拆迁款母子对簿公堂 法官庭外调解兑现6.6万元

www.scol.com.cn  (2017-11-18 10:39:59)  来源:四川在线-达州频道  
编辑:陈娇唐敏  

(图片由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提供)

近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此案吴欢诉张志强,请求由张志强返还她应得的房屋拆迁安置款136000元。

吴欢与张志强系母子关系,在吴欢前夫、张志强父亲因病去世后,吴欢与张志强全家5人共同享有住房面积161.03平方米,2016年该房屋因升华砼业项目迁建其境内被列入了拆迁范围。吴欢与张志强经协商后达成一致协议,由吴欢享受个人基本住房拆迁货币安置款136000元人民币。

2016年10月24日,四川省达州市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将吴欢应得的拆迁安置款136000元转入张志强的银行卡,事后,吴欢向张志强要求归还安置款,张志强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为此,吴欢与张志强母子关系失和,吴欢一纸诉状将张志强告上了法庭。

2017年10月26日,达川区法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向吴欢与张志强所在地村、社相关人员了解了相关情况,又听取了吴欢与张志强双方的意见。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分别对吴欢与张志强进行背对背的调解,了解到张志强因其母吴欢已与他人再婚共同生活,担心吴欢在生活中将拆迁款花光,晚年无依无靠,还需由张志强养老送终而不愿支付的真实意图后,承办法官又将吴欢与张志强聚在一起,从母子情怀入手,对道德义务和法律责任的析理释法,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圆满调解,并由张志强当庭兑现吴欢66000元,母子重归于好。(文/唐敏)(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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